按照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月12日下发的通知,我市将按此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疫街道(乡镇)、无疫社区(村)和无疫单位创建工作。
2月12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无疫街道(乡镇)、无疫社区(村)和无疫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44号)要求,从12日开始,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疫街道(乡镇)、无疫社区(村)和单位(机关、企业事业)创建活动。创建要求,由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单位(机关、企业事业)自评达标后向上级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各县级防控指挥部于2月26日前,组织考核命名一批本地区的县(市、区)级无疫先进典型,并择优向上级防控指挥部推荐申报。省防控指挥部将适时表彰一批省级无疫先进典型。
据悉,此次创建采用的是百分制评比的办法,达到80分以上为达到创建标准,才能进行推荐申报。创建标准从组织管理、防控措施和防控效果3个方面进行,其中组织管理10分,防控措施60分,防控效果30分。在考核防控效果中,要求从2月12日开始,本社区(村)、街道(乡镇)和单位无新发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