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大会在北京召开,我市再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并受到表彰。据介绍,1994年以来,我市已连续九次蝉联此项国家级荣誉。
一直以来,我市传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扎实推进双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社会化有效落实,构建了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团结关系,形成了全民拥军优属、驻军拥政爱民、军地融合发展的生动局面。近年来,我市以“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目标,弘扬双拥光荣传统,构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新型军政军民关系,将双拥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和驻地部队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我市双拥工作得到充分重视、摆在重要位置。
为抓好拥军优属工作,我市出台《十堰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等广覆盖、多层次的优待举措,将军人优先、军属优待、军娃优学、军转优岗、军烈优抚等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市本级、各县(市、区)均已成立关爱退役军人协会,乡镇(街道)、村(社区)设有关爱退军人联络站,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军地协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退役军人服务网络。(十堰日报 记者 兰璐 通讯员 陶明清 王富康)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