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发布实施意见!事关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5-07-03 19:57 来源:十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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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服务湖北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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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发展目标

1.科学谋划产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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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深入分析各地自然禀赋、种养传统、特色品种等产业要素,充分发挥各地区相对优势,构建“两心引领、三区驱动、多点支撑”的林下经济发展布局。“两心”即:武当山世界级林旅融合发展中心和十堰市林下经济产品加工及区域物流中心,“三区”即:秦岭东段山地、丹江口库区和汉江干流、大巴山东段山地林下经济发展区,“多点支撑”包括7个区域林下经济发展中心支点、14个重要支点和16个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典型模式示范支点。围绕“武当七味”“菌草九品”和“武当药谷”开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和林下食用菌培育,重点打造黄精、淫羊藿、连翘、天麻、野生食用菌、野山笋、蜂产品、生漆、葛根等林下经济品牌,助力竹溪县建设“中国楠木之乡”,利用竹溪县和房县等区域的漆树资源,打造“中国漆谷”,加快以房县五台为中心的“中国黄精小镇”建设。

2.加快壮大产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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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十八里长峡自然保护区内高山草甸与原始森林。

以林下经济经营结构调整为抓手,以提质增效为突破,加快扩大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模,稳步提升林农综合收入。到2030年,全市林下经济经营面积新增600万亩,总面积达到1352万亩,新增林下经济示范基地90个,新增省级及以上林下经济产业化龙头企业25家,年综合产值达到500亿元;2031-2035年,林下经济经营面积新增500万亩,总面积达到1852万亩,新增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5个,新增省级及以上林下经济产业化龙头企业15家,年综合产值达到700亿元。

合理利用林地,科学编制规划

3.高效益利用林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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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窑淮镇,药农正在林下种植黄精。

十堰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绿色可持续发展先行区。全市林地面积2922.39万亩,占国土面积的82.32%,可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面积2610.49万亩,其中:优先利用林地面积493.60万亩、适度利用林地面积2116.89万亩。在除国家一级公益林外的其他公益林内,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不破坏森林植被、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功能发挥的前提下,经科学评估论证,适度发展林下经济。在除划定为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外的其他天然林地内,在不破坏地表植被、不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前提下,经科学评估论证,适度发展林下经济。在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发展林下经济,应严格遵守自然保护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开展林下经济,应严格遵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不造成新的水源环境污染。

4.高质量编制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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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大黄种植基地。

深入调查,摸清适宜发展林下产业的林地类型、范围,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林地资源状况、农村发展水平差异等实际情况,对接《十堰市服务湖北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2025-2035年)》《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十堰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20-2035年)》《十堰市突破性发展生态文旅康养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十堰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等相关规划,编制本区域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将森林康养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养生旅游以及林下中药材基地建设等内容纳入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或方案,选择、推广、发展适宜本地区林下经济发展的新模式。

聚焦发展重点,强化示范带动

5.积极推广林下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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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双台乡中药材基地。

积极发展林下中药材、食用菌种植,兼顾发展林下茶叶、蔬菜、粮油作物种植。充分利用国家储备林、油橄榄林、油茶林等林下空间,发展林下中药材仿野生栽培、林下食用菌、林下蔬菜等种植。以房县、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丹江口市为林下中药材种植产业集聚核心,大力建设各类林下种植示范基地,突出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种植模式以及高投入、高产出经济模式,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发展。至2030年,新增林下种植示范基地36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8个、市级24个,全市林下种植规模达209万亩;2031-2035年,新增林下种植示范基地18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4个、市级12个,全市林下种植规模达286万亩。

6.科学引导林下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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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养殖基地

加强林下养殖对提高土壤养分、减轻林木病虫害、抑制杂草生长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积极推广科学实用的林下养殖技术。利用优先利用林地等规范开展林禽、林畜等养殖。利用适度利用林地及其他蜜源林木等大力发展林下蜜蜂养殖。合理利用当地资源、技术和市场优势,规范开展林麝、梅花鹿、胡蜂等林下特种养殖。选择生态环境良好、交通便利、水源充足的区域,打造各类林下养殖示范基地,实现林业与养殖业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经济共赢。至2030年,新增林下养殖示范基地11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2个、市级8个,全市林下养殖规模达69万亩;2031-2035年,新增林下养殖示范基地7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2个、市级4个,全市林下养殖规模达92万亩。

7.有序发展林下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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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丰溪镇辽叶独活标准化育苗基地

结合林下原生资源保护,有序开发野生食用菌、野山笋、野生连翘、五倍子、山野菜、生漆、野茶、箬叶、葛根、水果(野生猕猴桃等)、坚果等林下资源,探索开发林下珍稀观赏植物、林下可利用昆虫资源,扩大林下采集规模,同时开展人工扩繁引种,提高林下采集资源品质,推进可持续经营和科学采集活动。建设各类林下采集加工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对林下资源采集、加工、利用和实施集约化经营管理的研究,制定相应经营技术标准和规程,加快人工扩繁进度,提高林下采集资源品质,推进可持续经营和科学采集活动。至2030年,新增林下采集加工示范基地25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6个、市级16个,全市林下采集规模达469万亩;2031-2035年,新增林下采集加工示范基地11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2个、市级8个,全市林下经济采集规模达645万亩。

8.加快森林景观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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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市森林康养生态环境为基础,利用丰富的森林景观资源、动植物资源(金丝猴、观赏鸟类等)、乡村特色生态等资源,营造更多森林观光点,结合森林防火通道建设观光游览步道,为游客提供优美的自然观光场地。融合森林生态文化、当地民俗风情和森林特色体验及产品,为游客提供具有森林特色的饮食、住宿以及观光度假等服务体验。设置生态课堂,发展自然教育和研学旅行项目。建设各类森林景观利用示范基地,结合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发食药同源中药材、绿色森林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及相关参观体验活动,提供多层次、多种类、高质量的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服务,融合发展森林景观利用。至2030年,新增森林景观利用示范基地18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4个、市级12个,全市森林景观利用规模达604万亩;2031-2035年,新增森林景观利用示范基地9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2个、市级6个,全市森林景观利用规模达828万亩。

9.积极发展林果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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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林地空间,有序开发野生水果资源,重点发展柑橘、猕猴桃、樱桃等水果种植,持续培育“武当蜜桔”区域公用品牌,重点打造“武当贡猕猴桃”“八里旺樱桃”“汉江樱桃”等品牌。以丹江、郧阳为柑橘重点发展区,建设丹江口库区沿线柑橘产业带,突出水果大县、大乡(镇)建设,支持丹江建设全国柑橘特优区。以竹溪、竹山、房县为猕猴桃等小水果产业重点发展区,突出特色乡(镇)、专业大村建设,鼓励集中连片种植,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以房县、丹江口、郧阳为樱桃重点发展区域,突出合理规划、科学布局,鼓励集约化种植,提高农户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推广现代化栽培模式,大力发展冷藏保鲜业和精深加工项目,延长樱桃产业链。

10.探索开发林业碳汇

推进林业碳汇精准评估,明晰资源产权,探索建立评估体系,开展计量监测和价值评估。扩大森林面积,提升碳汇增量,提高森林质量,增强碳汇能力,强化资源保护,减少碳汇损失,促进资源利用,增进碳汇效益。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采取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模式开展林业生态系统修复。充分对接碳市场体系,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创新“碳林贷”“碳票”“森林碳汇”等绿色金融产品,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试点建设,激发林业碳汇市场活力。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压实森林防火责任,落实“三包三查十到位”措施,加快推进以水灭火项目实施和国有林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5‰以下,湿地保护率达到55%。

11.大力打造家庭林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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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产业高效化、发展生态化、产品特色化、经营规模化、品牌高端化的要求,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以承包或流转的林地资源为载体,积极开展现有森林康养、森林生态旅游项目提档升级,发展森林浴、森林食疗、药疗等服务项目,科学设置森林瑜伽、有氧太极等运动康养课程,有效结合森林认知、野外课堂等自然科普课程,促进森林康养与健康养生、康复养老、中医药等领域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有主体、有基地、有品牌、有展示、有文化的林下经济家庭庄园。至2030年,全市建成20个林下经济精品示范家庭庄园,以家庭林庄经济示范带动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助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势见效。

12.盘活国有林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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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郁葱葱的九华山林场

完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发展林下经济,充分调动国有林场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依托国有林场优质森林资源、技术、人才及管理等优势,探索林场托管服务模式,鼓励林场流转周边乡镇集体林地,开展林下经营。创新发展国有林场、龙头企业、农户合作模式,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参与林下经济基地的建设和运营,建成一批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绿色发展、特色鲜明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打造一批林下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培育一批自然教育基地和森林研学旅游目的地,发展一批康复疗养、健康养生养老等森林康养基地和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精品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基地。探索和推广先进、可持续的林下经营技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展模式。

做强市场主体,增强发展活力

13.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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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橄榄基地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支持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加快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等林下经济经营主体。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林地林木代管、统一经营作业等专业化服务,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完善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林农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积极引进和培育加工生产林产品的大型企业,推进林产品产地规模化发展,做好林产品精深加工、产品和设施设备研发,提高生产的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鼓励重点企业开发即食食品、保健食品、生物制品,延长林下经济产业链,实现三产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至2030年,全市新增林下经济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5家、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80家;2031-2035年,培育林下经济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3家、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8家。

14.健全完善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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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林下经济产品传统线下市场布局,统筹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集配中心建设。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推广实施“互联网+林下经济”营销模式,推进传统营销模式与电商集群、直播带货等新兴营销模式共同发展。积极利用京堰对口协作、832扶贫采购平台等通道,建立全市绿色农产品交易市场、林下经济产品综合市场,加大相关林下经济产品推介力度。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品流通体系,统筹线上线下流通网络布局,建立健全覆盖林下经济产品收集、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的物流体系,支持“十堰生产林产品”跨市出海、多式联运发展(铁海联运、中欧班列、公转铁)。创新前置仓仓储模式,建立市县两级冷链物流体系及仓储中心、基地。建设林下经济产品综合市场1个、冷链物流及仓储中心2个、冷链物流及仓储基地10个。

15.打造区域特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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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打造南水北调水源地十堰绿色农产品输出地林下经济品牌,讲好“武当山、丹江水”林下经济发展故事,着力培育黄精、连翘、天麻、野生食用菌、野山笋、蜂产品、生漆、葛根等林下经济产品和区域公共品牌。积极制定和完善林下经济产品标准和种植、养殖、采集等技术规程,建立标准化生产体系,保障林下经济产品质量。鼓励和指导林下经济产品参与“两品一标”、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积极参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保护标识、中药材GAP种植基地等认证。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精品产业,积极推进“一县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打造利用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推动品牌营销。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抓牢良种培育,优化服务体系

16.开展良种繁育

加大林下野生药用植物、野生食用菌、山野菜、珍稀观赏植物、可利用昆虫等林下原生资源的保护力度,通过资源的收集、保存、开发、选育和良种繁育推广,选育一批道地药材、食用菌等优良林下原生资源品种,建设一批林下经济种苗繁育和保育促繁基地,巩固提升一批道地药材种苗繁育、野生食用菌保育促繁等基地。建立1个省级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圃),建设9个高标准道地药材种苗繁育基地。力争到2030年良种繁育面积达到1万亩。

17.优化产业服务

为林下经济社会化服务机构的设立开通便捷通道,鼓励社会化服务机构承担林下经济技术推广、信息咨询、资源评估等技术服务工作。进一步挖掘潜力、释放活力,提高林下经济资源配置效率,促进资源、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重组和优化配置,促进林下经济的规模化发展,实现林下资源产出效益和林农收入的最大化。利用绿色金融政策、标准和产品体系,建设林下经济要素交易市场,助力林下经济成为“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发展的有力抓手。

18.加强科技支撑

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科技资源,加大科技扶持和投入力度,重点加强研究与开发适宜林下经济发展的优势品种,加强林下经济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引导经营主体与国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京堰对口协作单位合作,加大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乡土专家等方面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开展龙头企业负责人和林农培训,打造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爱家乡的新型职业化林下经济专业人才队伍,构建研发、生产、管理、销售为一体的人才保障体系。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开展林下经济相关标准及专利和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加强良种选育、病虫害防治、产品升级、林机装备、储藏保鲜等技术攻关。完善现有技术服务与推广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设一批林下经济发展监管信息化平台。

强化政策引导,做好要素保障

19.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级林下经济产业链工作专班,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链长,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由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全市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谋划部署、工作调度、督导推进等工作,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年度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各成员单位与各县市区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相应成立工作专班,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乡村振兴、强县工程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具体落实。

20.强化政策保障

按照《关于支持“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市级财政每年统筹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林下经济基地建设、企业培育和品牌创建。县市区要整合各类涉农涉林资金,按照资金使用规定,统筹规划安排,扶持林下经济发展。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湖北省相关政策,积极争取项目,合力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支持国有平台和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林下经济基地建设。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借力京堰对口协作、十堰深圳产业协作资源,积极争取中国人寿等机构设立林下经济发展基金,设立武当产业引导基金;优化推广“绿色发展贷”,针对性开发“千亿产业升级贷”等专项融资担保产品;创新“农业龙头贷”,推进农业、林业担保融资扩规提效;强化财政贴息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广各类特色林业保险,探索开发“绿色农产品品质险”等地方特色产业保险。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质押贷款,创新多元化质押融资模式。落实林下经济精深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林下经济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加各类保险,增强灾害风险防范应对能力。积极探索国有林场林下经济收益分配机制。

21.完善配套设施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林下经济基地建设,合理配套林下经济产业必备供水供电设施。促进林区水、电、路、通讯、网络、物流、监控等综合配套设施有效互联互通,强化林区道路养护管理,改造提升现有设备、设施和用房,确保林下经济生产经营有序运转。

22.强化绩效考核

将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纳入县市区、市直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及全市林长制工作考核范畴,对发展目标完成好的县市区、成员单位及成绩突出的企业、合作社、经营户给予激励表彰。

23.强化宣传引导

利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和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各种宣传渠道,广泛传播“发展林下经济、造福子孙后代”的观念,将关于林下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帮助农户读懂政策、吃透政策、享受政策。支持各地开展林下经济特色产品推介、营销和宣传活动。利用好森林产品博览会、农业博览会等平台广开渠道。及时向国家、省推广林下经济发展典型案例,争取相关支持。

编辑:陆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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